【资料图】
山西日报记者程国媛报道 1月30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指导方案,开展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监督帮扶工作范围覆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以及汾渭平原范围的晋中、吕梁、临汾、运城等8个市。
指导方案明确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全面检查应急减排措施、重型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管控措施及施工工地、矿山、砂石料场等面源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根据生态环境部推送的问题线索或高值区域,开展扬尘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三是开展钢铁、焦化、水泥、石化、玻璃、建材、铸造、有色等重点行业治污设施运行、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排污许可执行、无组织排放管控等情况执法检查。四是加强面源污染治理,根据问题线索,对物料堆场、建筑工地、露天矿山开展现场核查,督促县、乡(镇)政府做好秸秆禁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