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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2月1日讯(记者王佳丽)日前,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复采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紧盯春节复产复工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复采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全省所有复采矿井要立即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逐头逐面查清隐蔽灾害因素,分煤层重新划分“三区”。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特殊环节的顶板管理,推进井下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顶板超前治理。凡在采掘区域未查明采空区积水积气等情况、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未重新划分“三区”、顶板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排查,逐矿验收。 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主体企业要切实履行起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指导力度,督促复采矿井制定普查治理方案,保障资金投入,对进入新煤层、新采区和五年内采掘接续规划区域内的,逐头逐面认真开展排查,切实探明查清积水积气等情况。对技术力量薄弱的复采矿井,各主体企业要选派精兵强将进行帮扶。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严格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要将复采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作为复产复工验收重点内容,对存在采掘范围内积水积气等情况不明、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防治水“三区”管理不严不实、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复采矿井,一律不得复产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