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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2月2日讯(记者王媛)近日,省文物局下发通知,公布了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63处,可移动革命文物8289件/套。  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中,太原市7处、大同市11处、朔州市1处、忻州市33处、晋中市60处、阳泉市6处、吕梁市73处、长治市232处、晋城市22处、临汾市11处。  可移动革命文物中,一级文物20件/套,二级文物10件/套,三级文物102件/套,一般文物3150件/套,未定级文物5007件/套。  通知要求,各级文物主管部门、文物收藏单位要认真落实《山西省文物局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不断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深化革命文物价值研究阐释,发挥好革命文物的社会教育功能,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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