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要以协同增效为着力点,围绕结构优化调整和资源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强化源头防控,优化治理路径,加强机制创新,强化科技支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2025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和黑臭水体

《方案》提出,要紧盯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头,突出主要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能源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  到2025年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9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5%,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  到2030年,生态环境进一步大幅改善,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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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减污降碳源头防控政策体系

《方案》指出,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构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分类指导的减污降碳源头防控政策体系。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2023年底前全面关停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以及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其他焦炉,逐步淘汰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步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新改扩建“两高”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等要求,引导产业向“专精特新”转型。严禁新增钢铁、炼油、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等产能,全省焦化总产能控制在14372.4万吨以内。积极推进煤电“上大压小”,发展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先进煤电机组,实施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行动,开展非常规天然气资源综合开发,加快氢能产业发展,谋划布局氢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城市实现负增长。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

强化重点领域协同增效

《方案》明确,重点推进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协同增效。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2025年和2030年,短流程炼钢占比力争分别提升至5%、10%以上。  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鼓励电解铝企业发展再生铝产业,2025年再生铝产量达到50万吨。  加快推进煤焦、钢铁等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建设,逐步实现出省煤炭、焦炭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发展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快新能源车发展,逐步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同时,合理控制城镇建筑总规模,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协同推进种植业、畜牧业等节能减排与污染治理。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总量。  建立完善生态监测网络。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与净化功能。

推进环境污染协同治理

推进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的协同治理。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煤化工、炼焦、钢铁企业率先污水“近零”排放。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鼓励绿色低碳修复,推广先进适用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提高土壤修复节能降耗水平。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创新减污降碳模式

《方案》指出,要探索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开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快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及温室气体减排要求,探索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推进机制,在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推广使用新能源,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设施,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鼓励企业采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到2025年,全省要力争推动100家以上重点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

本报记者张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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