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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2月18日讯(记者张剑雯)近日印发的《山西省“十四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提出,到2024年,黄河干流沿线及汾河流域各市县率先完成设施新建扩容,黄河干流沿线城市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全覆盖。到2025年,全省需新建扩容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完成。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弱项,提升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或已超过设计处理能力80%的城市和县城,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统筹规划、有序建设、稳步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适当预留发展空间,充分考量城镇人口规模、自然和地理条件、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以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污水资源化利用需求,合理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厂布局。 推进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推动现有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mg/L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开展“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推广“生物+生态”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分布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对人口少、相对分散,以及短期内集中处理设施难以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推行污水处理厂采取分散化、小型化、地埋式建设模式,鼓励采用先进污水处理工艺,提升处理能力和水平,降低运营能耗和管理成本。大力提高污水处理厂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确保出水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建设,增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在实现日常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基础上,设施运行负荷率常态化做到“八分饱、有余量”,为汛期污水全收集留出处理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