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4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3月31日,运城市绛县发出全省首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横水镇居太村村民魏光华拿到了编号00001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此举标志着我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我省不动产登记拼上最后一块“拼图”,自此全省真正构建起覆盖城乡一体、覆盖全部类型的“权籍一张图”。 “拿到了大红本,这下心里更踏实了,以后我可以顺利把地租出去了,也能抵押贷款了。”魏光华高兴地说。绛县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仪式当天,和魏光华拿到红色证书的还有同村14户村民,他们的证书上清晰记载了发包方、承包方、承包方式、合同代码、承包期限、不动产单元号、坐落面积、是否为永久基本农田等关键信息。 农村最重要的资产是土地,农民最重要的财产也是土地。以往分散登记时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由农业农村、林草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登记,由于不同部门间工作要求不一、登记标准不一、信息共享不及时,容易造成权属交叉重叠等各种遗留问题,既不方便老百姓办理业务,也不利于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合同登记”,自合同生效时设立,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及相关信息做好登记颁证,确保工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我省选取绛县作为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探索登记路径和共享清单,及时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助力绛县顺利发出全省首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明晰不动产物权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础。农村不动产登记事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坚决抓好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姚青林表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可以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全省各市要于今年6月底前发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各县(市、区)要于今年底前发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省自然资源厅登记局局长王智慧介绍,下一步,我省将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登记需求,助力全省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