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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秀娟)结合我省《“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任务是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打击整治非法经营利用行为、规范繁育展演活动。  重点区域是垣曲县野生中国大鲵及其栖息地(保护区),黄河中游禹门口至三门峡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沁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加强重点区域和繁殖期、越冬期等关键时期的巡查巡护,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增加巡查执法频率,必要时开展蹲点驻守。  重点场所为餐饮、中药材、水族、珠宝工艺品经营场所,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鲟鱼、鳄鱼、海马、淡水龟鳖类、红珊瑚、砗磲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活体、制品的行为,包括未经审批、超期限超范围经营利用,未按规定使用野生动物专用标识,以及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水生野生动物相关许可证件、专用标识的行为。市县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水族馆、海洋馆等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展演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核查海豚、海龟、海狮、斑海豹等物种的许可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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