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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彩云)为培养好非遗传承人,让非遗技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5月30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组织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推荐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的条件有: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山西省内并从事该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实践连续10年以上,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已被认定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推荐申报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代表性传承人向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市直单位的代表性传承人直接向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直属单位的代表性传承人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组织专家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7月31日前,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省级直属单位须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最终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