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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6月14日讯(记者王佳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今天发布消息,从6月起至12月底对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巡查。 此次督导巡查分为省级督导巡查和专项督导检查。省级督导巡查分为5个督查组,均由厅级领导干部带队,主要对11个市和中央驻晋及省属24家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督导巡查;专项督导检查按行业领域对各市、县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市、县(市、区)以及直接监管的企业要求做到全覆盖检查。 督导巡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交流和参加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部门、党委政府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检查事项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等内容开展督查。原则上每月督导巡查不少于10天,重大节日、重点时段要对基层和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省安委办要求,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治效果不明显、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岗位要重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大事故隐患,要向市安委会和企业反馈并跟踪督办,确保问题隐患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