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管局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昨天上午,南京交管局和南京车管所召开发布会,就具体落实情况进行解答。这12项便利举措分别是:
1.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次南京不属于试点城市,暂不发放电子驾驶证,但认可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对试点城市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在南京办理车驾管业务时,无需提交纸质驾驶证。
2.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待考时间。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3.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积极推动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南京公安”、“南京交警”微信公众服务号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
4.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
5.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代办补换领机动车号牌、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证等业务。需要说明的是,一次代办仅限办理单笔机动车或者驾驶证业务。
6.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提高办事效率。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地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7.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8.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试点推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试点期间,仅在试点地方之间办理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适用该措施,对非试点与试点地方之间、非试点地方之间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的,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9.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需要注意的是,被委托人与实际业务办理人不一致,或者委托业务与实际申请办理业务不一致的,需要重新委托,单次委托有效期不超过30日。
10.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抵押登记程序。
11.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在部分省份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交管业务时,网上核查交强险信息,群众无需再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
12.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处理一般程序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经书面申请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记者 王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