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家长提供的有效线索,安徽省黄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突击行动,在该市屯溪区某豪华别墅区的一幢别墅内,对屯溪一中教师吕某某涉嫌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了现场查处。黄山市多名家长反映称,少数教师热衷在家里或其他地方有偿补课,补课对象有的是本校本年级的学生。某高中学校极少数教师有偿补课的名气很大,甚至流传该校有“四大名补”。
别墅开班、有偿补课,学生人头攒动,每日准时准点……这样明目张胆的补习班,在家长们怨声载道多方举报下,终于翻车了。教师不得有偿补课,各级文件要求可谓是三令五申。而在黄山市,教师吕某某却依旧肆无忌惮地顶风作案,公然敛财。这一典型个案,让人错愕,令人费解。需要追问的是,这是否只是冰山一角?当地所谓的“四大名补”的传言,又是否果真确有其事?相较于点到即止的个案处置,我们更期待一查到底,从整体上厘清疑问、净化生态。
综合多方信息,大致可以判断是,在黄山市局部,教师有偿补课蔚然成风,几乎就是“公开的秘密”。据家长反映,“每节课教师起码要收一两百元,一个孩子动辄数千元投入”,而对应到违规补课的教师,则是一个丰厚的财路。相比于市场化的培训机构,教师私自开设的补课班,对家长和学生无疑有着更强势的压迫和裹挟效应——不报班,不仅可能“跟不上”,更可能“得罪老师”。形势所迫,大多数学生想必都会报班。
在本案中,无论是媒体调查发现的“上课学生众多”,还是案发所在的“教师自有别墅”,所有这一切都让人浮想联翩。值得追问的是,吕某某有偿补课,到底持续了多久、获利了多少?构不构成“数额特别巨大”?是不是存在着“课上不讲课后讲”的情况?教师有偿补课干扰正常的教学计划、教学秩序,必然会损害纯粹的师生关系。
把教书育人的职责做成了谋财的私人生意,这本身就有违道德准则。教师之所以被禁止有偿补课,是有着深刻逻辑支撑的。首先,在特定时间段内,一个教师与一批学生应该是一一对应的“捆绑”关系,若自己的老师开班补习,学生几乎别无选择只能“追随”。
其次,公立学校和个人开班的教育服务,完全是两套定价标准,堪称天壤之别。教师对学生的强支配,学生对教师的强隶属关系,从根本上决定了,教师有偿补课在道义和经济层面都不可能是公平的。
教师有偿补课,更近乎“利用职务便利牟利”,绝不是市场意义上的以劳动换取报酬那么简单。黄山市教育部门表示,将对吕某某补课事件作深入调查,根据调查事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期待以此次查处“别墅补课”事件为样本,彻查严查、全面起底并斩断各地教师“利用职务便利牟利”产业链,从根本上严防教师违规补课现象死灰复燃。(蒋璟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