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青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湾长制工作的第5个年头,今天上午,市总河(湾)长会议召开,总结分析全市河湖长制和湾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目前我市已建立起完备的河长、湖长、湾长组织体系,全市440条河道、49个海湾都有专门的河长、湾长守护。这些年来,我市以落实河长制、湾长制为抓手,持续加强河流、湖泊、海湾管理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7年,青岛率先在全省出台《青岛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在全国首个发布实施《关于推行湾长制加强海湾管理保护的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湾长制,我市在顶层设计上坚持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总河长、总湾长均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
近年来,我市不断建立健全河长湖长组织体系,河湖长制在不断深化完善。目前青岛有四级河长湖长4618人,设置河道警长53人,民间河长1061人,护河志愿者1376人,数千名护河大军足迹遍布河、湖、水库的每一个角落。巡河护河成为各级河长的第一要务,仅2020年,全市各级河长湖长共巡河(湖)148167次,发现、解决河湖问题389处。
同时,我市严格落实湾长制,全市共设立市级湾长4名、区级湾长42名、镇(街)级湾长54名,各级湾长认真履职,强化各级海湾巡查监管和海湾规范化管理保护,2020年以来市区两级湾长共计巡湾121次,着力打造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蓝色海湾。在省湾长制办公室组织的湾长制试点评估工作中,青岛位列全省第一名。
随着河湖长制、湾长制的全面推行,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共生的美丽生态画卷正在缓缓展开。“十三五”收官之年,青岛也交上一份可喜的答卷:全市35条重点河流、33个重点水库的94个市控以上监控断面中,Ⅲ类以上优良水体比2015年增加3个达到54个,“好Ⅲ”比例达60%,水质较差的劣五类水体比2015年减少22个下降到4个,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11个国省控断面全面达标,6个断面较水质目标实现类别跃升,18处城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8%,比2015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
碧水保卫战,注定是一场持久战。在河长制、湾长制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7月28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青岛市委、市政府通报督察反馈意见,在水环境、水生态方面仍面临不少问题: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入胶州湾河流水质不稳定,部分河流存在多次超标情形,有的船舶修造企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等问题;河流湖泊污染治理仍不彻底,因后期管护措施不到位,部分水域岸线遭到侵占破坏;水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有的小区生活污水未经收集直排入河入海……
治水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系统和全局上寻求破解之道。针对省环保督察及会上通报视频中反映的问题,提出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打好河海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先要做好排污口整治,并排出时间表。强力推进全市6174个入海排污口和777处入河入湖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年底前完成三分之一,两年内全面完成并落实常态化监管。其次要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聚焦重点工程,年底前完成麦岛污水处理厂和即墨北部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和改扩建,加快李村河北岸水质净化厂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完成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8%的目标任务。造成水污染的原因很复杂,其中岸上垃圾清理不力是一个重要方面。相关区市要建立沿湾沿河近岸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单位环境卫生保护责任,避免垃圾入海入河。
与此同时,要加强河海生态修复和保护,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控制水域岸线开发利用强度,强化水资源保护利用,维护健康稳定的河海生态环境。
(记者 吴 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