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湖长能否履职尽责河湖一池碧水?河湖长所管辖的河湖有没有乱排污等问题?督察组将赴基层实地督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近日,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印发《安徽省2021年河湖长制专项(进驻式)督查工作方案》,对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进驻式督查。
针对河湖管理保护存在的问题,督察组将结合年度第二轮暗访,选取重点河湖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超标排污、破坏航道、电毒炸鱼、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的问题。
针对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情况,将重点督查县级总河长主持研究部署河湖管理保护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情况,协调解决河湖长制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情况。同时,督查河长制促进机制建立执行情况及河湖问题整改情况,包括河长办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情况,“河长办+部门”协作机制运行情况,河长办与部门(单位)沟通协调情况,2018年以来历次督查发现的河湖问题整改情况及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处理情况。
据悉,督查工作由省河长办牵头组织,14个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参加,共派出16个督查组,通过“访、听、查、谈”四个手段,精准发现问题,剖析问题原因,提炼经验做法,作出客观评价,提出意见建议。
督查工作完成后,省河长办将审定督查工作报告,分解落实整改责任,印发督查意见,并跟踪督办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