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7岁的辰辰(化名)被护送至滁州市儿童福利院,在那里接受康复及特教服务。由于父母对患有智力障碍的辰辰不闻不问,经相关部门多次劝诫,仍拒不履行监护职责,民政部门无奈报案。随后,司法机关启动追责程序,辰辰父母因犯遗弃罪被分别判刑。法院还判决撤销辰辰父母的监护资格,指定定远县民政局为辰辰的监护人。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正式实施。该案是《未保法》实施后全国首个由民政部门报案依法追究监护人遗弃罪的案件,也是《未保法》实施后全省首个由法院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案件。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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