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布商转公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签约银行的通知》,山西银行即日起可办理商转公等业务。
  据悉,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的是《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和《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部分转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在实际操作中,2018年9月30日前的商业住房贷款客户,可于2021年10月18日起按照中心规定的受理条件申请商转公或部分商转公贷款。
  部分商转公又称为组合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自筹资金不足时,由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
  购房时办理组合贷款可以降低购房人的贷款成本,减轻职工负担,根据测算,按照最低额度在组合贷款中组合3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30年计算,可以比全额办理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12万元至13万元。
  申请部分商转公业务贷款年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年限。借款人同时结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并能提供结清证明的,方可退还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此外,从今年6月以来,太原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也有了变化。一直以来仅有等额本金一种办法,等额本金的方式是最开始还款多,逐月减少,但对于普通刚需业主来说,最前面几年经济压力大。针对这种困难,太原今年规定,对公积金还款办法增加了等额本息还款的方式,每月还款额恒定。虽然最初还的月供以利息居多,但由于每个月的月供一样多,平均下来,借款人的压力就能减小很多。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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