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记者杨文报道 10月20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忻州市、太原市万柏林区、柳林县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试点积极探索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经验,为全省全面开展一体建设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做法。
党的十九大描绘了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我省组织一市、一区、一县在全省先行先试,在推动一体建设中体现山西担当、展示山西特色、形成山西经验。
据介绍,各试点地区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坚持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一体建设理念,既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又涵盖全局、注重整体,围绕“坚持党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的全面领导”“贯彻实施宪法”“突出抓好法治政府主体工程建设”“整体协调联动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多措并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确定了推动试点工作建设的重点举措,科学规划、协同推进。
试点建设计划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开展,努力实现法治化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三位一体”相促共进机制有效融合、法治化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法治生态全方位优化。待试点建设成熟后,将及时总结经验,做好经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