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真正解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社区矫正执法不规范问题。10月24日,山西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信息,近日,省司法厅对社区矫正执行过程中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下发了《山西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和《山西省社区矫正宣告规定(试行)》,进一步细化配套制度,推进规范执法,构建精准矫正体系。
  《山西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共5章31条,内容主要包括总则、档案归档、档案查阅、档案管理、附则等,重点对社区矫正档案建立和管理主体进行明确,对需要归档的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材料进行统一规范,对档案装订、查阅、管理以及相关保密责任要求等作出全面规定,以档案材料全面客观反映社区矫正执行全过程。
  《山西省社区矫正宣告规定(试行)》共4章22条,主要对社区矫正入矫宣告、解矫宣告两个重点执法环节的相关内容和流程进行细化规定,对宣告主体、参加宣告人员、宣告内容、宣告流程、宣告纪律以及宣告场所等进行统一明确,尤其是将入矫宣告的主体明确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宣告场所明确为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不能到指定场所参加宣告情形以及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别宣告等作了特别规定。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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