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许晶晶)10月27日,省药监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辖区内药店落实“一退两抗”药品实名销售登记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实名登记销售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10月23日下午,北京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等相关部门通报,北京德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和北京高远百康祝您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销售连花清瘟颗粒、感冒清热颗粒、甘草片及头孢克肟片等退热、止咳类等“四类药品”时,未登记顾客身份信息,未要求顾客扫健康码、测温等,购买“四类药品”信息未上传至“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感冒退热类购药实名登记平台V3.0”。两家药店因存在药品购销记录信息不完整,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情节严重,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给予药店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针对药店未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  10月26日,省药监局召开全省疫情防控药品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市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一退两抗”药品实名销售登记工作,充分发挥辖区内零售药店“哨点”作用。10月27日,省药监局针对此事再次发布通知称,对相关工作落实不严格、不到位,存在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惩。一旦省内出现新发确诊病例,各市一律立即采取“一退两抗”药品暂停销售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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