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呼唤担当,使命激发作为。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继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扎实开展,重大事项依法决定,代表工作持续深化,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到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不断丰富拓展人大工作的时代特色。
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扛起历史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2020年两次视察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认识转型、服务转型”,紧密联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程,紧密联系我省这些年发生的历史性转变,通过深入讨论、专题辅导、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服务转型发展蹚新路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省人大常委会严字当头加强党的建设,制定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工作规程、机关工作人员守则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嵌入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制定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建立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在各专工委设立分党组并健全以分党组工作规则为纲,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相配套的制度体系。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人大工作,认真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活动,一个专题一个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每次都有领学、都有发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省委肯定人大党内生活严了起来,党的面貌更新。 去年11月,栗战书委员长深入我省考察调研并出席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对省委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把各项工作绝对置于省委领导之下给予充分肯定。
以转型综改为重点,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通过——”2020年5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首部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内容的条例。《山西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的出台,将我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正式带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山西指明的金光大道。省人大常委会将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立法服务先行先试,紧跟改革步伐加快立法,形成了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为统领,若干法规相配套的“1+X”支撑转型综改、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框架。2019年全国人大专门组织9家中央主要媒体对我省转型综改立法进行了集中报道。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完成134项立法任务,其中制定52件、修改57件、废止25件。从2019年起每年平均制定法规16件,法规调整事项相对单一的占70%以上,体量相对较小的占大多数,不设章节的达50%以上,法规一般30条左右,转型综改示范区授权决定只有7条844个字;坚持急用快立,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从启动到通过不到20天,禁止野外用火决定从立项到出台仅1个月,较好地做到了需要什么立什么,立一件成一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栗战书委员长在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结合会前调研指出,山西通过创制性立法“量身定制”解决实际问题,既制定出台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又根据人民群众和社会生活对法律的需求,特别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转型发展要求,制定了一批针对具体事项、具体工作,具有很强针对性、很适用管用的法规,如关于转型综改示范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政务数据管理与应用办法、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还有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禁止野外用火等法规。机关运行保障条例也非常有特色,这是我国首部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在实践中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出来。会议结束1个月后,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三次学习交流会上,栗战书委员长指出,山西在“小切口”立法中,通过“切小题目、切细内容、切准特色、切实措施”,让地方立法更务实、更接地气。
依法开展监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与有效支持相统一,始终与省委中心、政府重点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听取审议报告是人大法定的监督形式。省人大常委会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报告的审议质量上,认真做好审议前调研,加强与报告机关沟通,持续抓好跟踪监督。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重点围绕落实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等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深入整改问题。 与此同时,严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不断丰富执法检查方法。从聚焦法律责任落实、邀请专家参加、就地反馈问题、第三方评估等方面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改进。先后开展了科学技术普及、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七五”普法决议等执法检查。其中,汾河流域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从2018年起一抓三年,重点解决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水体,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汾河实现了“一泓清水入黄河”;探索开展“部门自查”和“委托设区的市检查”,去年首次审议了省教育厅、省政府残工委两个部门的自查报告和委托晋中市人大检查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的报告;为统筹用好执法检查资源,受全国人大委托执法检查时,一并检查我省配套法规。建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由法规实施单位向人大作自查报告或常规性报告。今年自查报告4件,常规性报告52件。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代表做好群众代言人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省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通过9个方面29条具体措施,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 今年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500多名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有关代表工作的三项法规,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政治责任、权利义务、履职内容以及代表履职的保障措施,让代表权利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代表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的发挥。 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实现培训不间断。2018年分四期举办代表履职基础知识学习班;2019年分三期组织专业知识学习班,进一步提升代表审议能力和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能力;2020年首次采用网络培训方式,实现培训全覆盖。今年组织三期培训,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代表履职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进行强化学习。通过培训,代表的履职能力明显提升。这几年省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都达到900多件,数量、质量明显提升。 代表建议反映的是民情民意、汇聚的是民智民力。省人大常委会实行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落实、结果反馈等举措,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办理建议具体环节中,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19年,开通了“省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代表不仅可以在大会期间提出批评、意见建议,闭会期间也可以通过“直通车”随时提出,常委会负责同志对重点建议进行批办。 近年来,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等,省人大代表先后提出重视和加强农业生产托管、完善马铃薯产业发展规划、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办理部门,把代表建议作为助力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渠道,不断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努力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全方位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省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就现代种业发展、耕地质量提升等工作调研督导,召开座谈会与群众、专家深度沟通,以高质量的建议办理,促进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为了保证代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省人大常委会还实行了代表联络站建设三年计划,截至8月底,全省建成1510个联络站、3783个联络点,实现全省1276个乡镇(街道)联络站全覆盖、9.2万余名五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进站全覆盖。各地联络站接待群众20万余人次,听取意见诉求8.4万余件,推动解决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6万余件。
本报记者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