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婷)11月5日,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张桂梅等68名同志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李增军等254名同志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其中,我省1人荣获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9人获得提名奖。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东关镇后坡居民张旭峰,荣获第八届全国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张旭峰40多年来曾40多次跳进黄河救人,打捞溺水者19人、成功救起13人,6次参与火灾救援,英勇救人事迹在当地广为传颂,被誉为“黄河岸边的生命守护者”。针对黄河紧挨县城、常有溺水事件发生的情况,张旭峰还曾连续三年,发起“远离黄河、防止溺水”专项宣讲活动,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如何预防危险,在危险来临时如何自救。 我省获得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9人分别为:山西锦丰泰和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雪,生前系山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退休干部高文毓,山西省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甄利民,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红道养老院院长冯玉堂,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博诚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温军,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附城镇台北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郭子涵,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城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正高级工程师宰红斌,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侯城乡惠安村村民王春仙,山西省吕梁市泰化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