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75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5元,增长11.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 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03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2元,增长8.9%,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7.4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2%。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46.8%,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6.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3个百分点,是农村居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经营净收入恢复性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63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1元,增长10.1%,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0.2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0.0%。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4.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1.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5个百分点。 财产净收入微幅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43元,比上年同期微增0.1%。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 转移净收入增速最快。前三季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9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2元,增长19.6%;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4.5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7.3%。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7.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2.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0个百分点,在四大项收入中对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
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