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9日消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我省将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更好地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省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向农村公路延伸。深入开展农村公路隐患治理,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国省道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要实现警示桩、实现行标志牌、减速带、交通信号灯、打通视线盲区等“五小工程”全覆盖。

《意见》要求严格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市、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建立农村道路亡人交通事故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全面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研判事故暴露出的系统性突出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市场主体加强隐患整改、堵塞管理漏洞,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严肃倒查责任。(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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