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0日讯(记者王媛)11月2日,省政府《关于核定公布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的通知》公开发布:根据《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规定,省政府核定中共太原支部旧址(彭真生平暨中共太原支部旧址纪念馆)等191处山西省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  名录中涵盖了太原市中共太原支部旧址(彭真生平暨中共太原支部旧址纪念馆)、山西国民师范革命活动旧址等13处;大同市白求恩特种外科医院旧址、平型关大捷纪念馆等8处;朔州市中共右玉县委旧址、李林烈士陵园等5处;忻州市神池县毛主席路居馆、百团大战康家会战斗遗址等13处;晋中市八路军前方总部旧址、八路军129师司令部旧址等19处;阳泉市百团大战纪念馆(碑)、阳泉市革命烈士纪念馆等4处;吕梁市临县中央后委机关旧址、刘胡兰纪念馆等37处;长治市八路军总部办事处故县旧址、八路军太行纪念馆等62处;晋城市晋冀鲁豫野战军十二纵队整军地旧址、赵树理故居等8处;临汾市小李村太岳行署旧址、决死二纵队司令部义泉村旧址等13处;运城市河东特委革命活动旧址、中共太岳三地委陈家庄旧址等8处;忻州市和大同市共有平型关战役遗址1处。  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细落实保护管理责任,按期设置保护标志,科学划定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珍贵的红色资源,在确保红色文化遗址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价值挖掘和传承利用,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在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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