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志霞)近日,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印发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将绩效理念融入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将新增专项债券、再融资专项债券、存量专项债券以及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等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推进专项债券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专项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完善专项债券项目管理,补齐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绩效短板,本《办法》全文分为七章四十二条。 《办法》结合我省专项债券管理现状,突出“项目库管理”和“信息化管理”两大特色。一方面,紧密结合项目库管理实际,将绩效管理各个环节同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准备、发行“四库”管理无缝衔接,实现绩效管理与项目周期管理同步联动;另一方面,着重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等大数据平台跟踪专项债券绩效管理情况,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管。 《办法》始终坚持目标、问题和结果三个导向,聚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实施绩效。即坚持目标导向,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明确专项债券资金投入的目标值和风险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查找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坚持结果导向,建立奖优惩劣和问责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和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调整因素,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此外,《办法》对专项债券绩效管理的实施程序、部门职责、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紧扣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五大环节,完善专项债券绩效全流程管理链条,推动专项债券绩效管理协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