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1日讯(记者马永亮)自2020年我省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以来,省财政通过落实中央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予以鼎力支持,对激发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加快乡村振兴、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稳定扩大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实施税费减免政策。2020年减税757万元,今年前7个月减税296万元。我省财政部门将继续关注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加大债券安排。我省积极储备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示范园建设项目43个,组织申报专项债券需求117亿元,已安排17个项目专项债券20.63亿元。安排发行政府债券114.58亿元,用于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和晋阳、汾石高速及四条国省干道建设。 推进创业贷款。我省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之前的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之前的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3年。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8.35亿元,省市县拨付贴息资金1486万元。 完善扶持政策。我省今年已下达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18.24亿元,用于支持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筹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20亿元,下达11.28亿元,落实“人人持证、技能社会”22条具体举措;设立省级创业担保基金,累计完成放贷29.34亿元,惠及5682户,平均放大社会投资倍数达到2.6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