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1月12日讯(记者王龙飞)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从七个方面对切实做好煤矿井下运输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指出,在当前煤矿增产保供任务艰巨且煤价高位运行的形势下,煤矿企业要强化煤矿运输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运输系统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强化运输系统各地点、各环节的现场管理,确保运输事故可防可控;强化煤矿运输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及时将运输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发现和处置于萌芽状态;强化煤矿运输安全基础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并取得操作证件,严把煤矿运输设备及其配件、工具等采购关、验收关和入井关;强化煤矿运输安全现场管理,严禁为赶生产、赶进度而“超速、超载、超员”运输、人为形成风险和事故隐患;强化煤矿运输设备保护设置和安全性能检查,保证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安全有效;强化煤矿运输科技强安工作,大力推进辅助运输高效化、智能化建设,加强应用无轨胶轮车、单轨吊车等连续运输方式,实现安全高效运输;强化煤矿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煤矿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确保不发生煤矿运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