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婷)11月12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1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69元,增长8.5%,增幅较上年同期扩大4.3个百分点,比2019年前三季度增长13.0%,两年平均增长6.3%,呈稳定恢复增长态势。  今年以来,我省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回升,有效需求加速释放,发展质效明显提升,民生保障稳固有力,城镇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  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74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61元,增长6.5%,增速与上年同期相比,加快3.7个百分点,与2019年同期相比,两年平均增长4.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4.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8个百分点,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引擎。  经营净收入大幅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98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03元,增长36.9%,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7.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1个百分点,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新动能。  转移净收入继续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702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4元,增长5.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5.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3个百分点。  财产净收入小幅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97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0元,增长3.1%,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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