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省应急管理厅传来消息,日前,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油库、带危化品储罐的危化经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要求:凡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系统不符合要求的,11月30日前要完成整改;凡紧急切断、雷电预警系统不符合要求或未配备的,11月30日前要完成改造方案论证,原则上2022年6月30日前要完成整改;对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的企业,要对照相关要求,11月30日前制定整改方案,按时间节点落实减量、停用设施、搬迁转移等管控措施;对储罐间距、防火堤容量不足的企业,11月30日前企业要委托技术机构开展火灾爆炸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落实相应风险管控措施。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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