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志霞)12月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规范我省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该厅于今年8月对名称中含有“会计师事务所”字样,但未依法申请并取得执业许可和注销执业许可后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截至2021年12月1日,仍有15家单位未完成整改。  其中,未依法申请并取得执业许可的有:山西东园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同市智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临汾德义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娄烦县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诚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山西汇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企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中通瑞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稳茂会计师事务所(山西)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孝义君兴元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山西华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销执业许可后未工商变更的有:古交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中远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晋城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临汾振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这些单位按相关规定已通知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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