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21日讯(记者马永亮)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举行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实施意见》主要从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深入推进预算支出改革、强化全流程预算管理、加强财政风险防控等4个方面提出23项改革任务,概括起来就是“收、支、管、防”四部分内容。 “收”就是加强收入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支”就是推进支出改革,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包括加大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管”就是强化预算全流程管理,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防”就是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基础上,我省《实施意见》进一步突出了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加强预算支出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工作、推进预算管理信息共享等五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