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23日讯(记者 刘业飞)12月21日,记者从全省节约用水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十三五”期间,全省的用水总量控制在总量目标93亿立方米以内的较低水平,完成了“十三五”既定节水规划目标。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推进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构建节水型社会建设新发展格局。

“十三五”期间,我省通过“构建节水顶层设计”“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行动”“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管理”“推进重点领域节水、积极创建节水示范典型”等措施,推动全省节约用水工作取得实效。全省的用水总量控制在总量目标93亿立方米以内的较低水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到41.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18.4立方米,分别比2015年同比下降24.1%和27.2%,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末分别下降15%和13%的目标任务;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节水器具普及率为95%,均完成了“十三五”既定节水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省推进重点领域节水,积极创建节水示范典型。实施节水型城市建设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太原市已被命名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大同等已被认定为省级节水型城市,有49个县(市、区)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达标县建成率为41.9%;农业节水累计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26万亩,全省节水面积达1520万亩,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62.3%,建设旱作节水农业技术示范区30余个;太原理工大学等9所高校已被评为省级节水型高校,一批省级机关单位评为节水型单位,太钢不锈钢集团、夹马口灌区、6个公共机构被评为全国不同领域的水效领跑者。

同时,我省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综合改革实施面积已达893万亩;自2017年实施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水资源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已基本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逐步完善;一批水源置换工程、泉域保护工程及地下水监测站建设及地下水管理能力建设等相继完成,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升。

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2019年12月,省政府印发了《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11个设区市政府均印发了市级节水行动实施细则,建立了节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其中方案提出的2020年度阶段目标已基本完成。

今年7月,我省制定印发了《全省节约用水管理专项提升行动方案》,明确了三年行动目标,将节水管理水平提升纳入长效管理。下一步,我省将健全完善节水管理的标准政策体系和机制体制,以强化用水监管为抓手,将节水优先的思想和举措贯穿到全社会的各个层面,统筹行业节水,创新管理手段,推动节水行动方案全面落实,确保节水控水目标圆满完成,为我省“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水保障水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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