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工地临时建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废处置、特种设备、金属冶炼、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开采矿产资源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将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重点行业领域共性内容包括: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民爆物品的行为;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结束,分制订方案、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综合督导、强化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省“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安委办,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在处理问题线索上,盯住不放,实行“发现问题、信息处置、移交办理、信息公开、提级核查、重点督导、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上,毫不留情,涉嫌犯罪的,按权责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按权责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在营造打非治违消除隐患氛围上,公开透明,在媒体上对交办问题清单和查处整改进展情况每周公开、对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在考核问效上,将“四个一批”(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案件、关闭取缔一批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作为评价集中行动开展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在责任追究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启动责任追溯机制。

本报记者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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