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6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21年,我省空气质量改善实现历史性突破,大气三项约束性指标全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全省11个设区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39微克/立方米,首次迈进“30+”,二氧化硫年均浓度的改善幅度连续4年保持20%以上。
2021年,国家下达的大气约束性指标为:优良天数比例68.5%,PM2.5平均浓度46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例为2.2%。我省三项大气约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其中,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72.1%,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超出国家下达目标3.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超出比国家下达目标7微克/立方米;扣除沙尘天气影响,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6%,超出国家下达目标1.6个百分点。
除了超额完成约束性指标外,2021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还有不少亮点: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实现连续4年20%以上的改善幅度;11个设区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首次全面达标,全面达标的指标增加到3个(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市由去年2个(大同、吕梁)增加到4个(吕梁、大同、朔州、晋城);7月PM2.5浓度达到22微克/立方米,创下月均浓度最好水平。 (任晓明、王 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