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太原玉泉山公园。 本报记者张剑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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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的太原,气温逐日走低,但在汾河公园,市民晨练的脚步却并未停歇。蓝天白云下,大家挥洒热情,在运动中享受着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我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好消息不断传来,市民有了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而成绩单的背后是全省生态环保工作的扎实推进。

实施提升行动改善环境质量

  保卫头顶的蓝天仅仅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内容。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是群众的期盼、政府的承诺,也是环境监督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着力点。  2021年我省环保系统突出打好污染防治主动仗,下好环境整治先手棋,将生态环境改善需求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实施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空气提升行动中,我省聚焦结构性污染矛盾,加大重点行动治理,完成钢铁、焦化、水泥等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清洁取暖改造,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0309辆。  水环境提升行动中,我省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同时发力,扎实推进93项省级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和10项水污染防治管控措施。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开工建设636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围绕生态扩容,启动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完成50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汾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Ⅰ类。提前达到“十四五”目标任务,劣Ⅴ类断面比例超额完成年度控制目标。汾河水质持续大幅改善,稳定实现“一弘清水入黄河”。  在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中,我省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行政验收,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强化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推进国家试点项目及我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抓好“一废一库一品”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强化医疗废物、废水处理处置全过程环境监管,严格落实“两个100%”的要求。

减污降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诠释出绿色发展的重要性。怎样才能兼顾“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两者之间的关系?我省提出要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服务保障作用。  “十四五”是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期,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攻坚期。2021年我省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力服务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运城示范区(河津先行区),加快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样板,推进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生态环境共建共治。组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院士专家智囊团,为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进提供高端智力支持。  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我省充分发挥碳市场机制减排作用,组织107家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做好温室气体排放核查、配额核定、清缴履约等工作。主动服务重大转型项目落地,开辟绿色通道,高质高效完成集大原铁路、运城机场改扩建等一批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及时跟进完成15个工业类开发区规划环评,已累计完成55个。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我省全面摸排起底,对排查出的72个无环评手续项目逐一现场核查,加快分类处置,实行动态监控。制定出台相关措施,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开展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焦化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并以此为牵引带动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

用好执法“利器”保障改善成果

  执法是环保工作的“利器”。执法者既要“亮剑”,更要“出招”,以铁的要求、铁的手腕、铁的作风,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2021年5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启动了“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我省累计拘留282人,罚款1.05亿元,与公安机关联勤联动执法500余次,办理典型案件113件,行政处罚案件850件,助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主动配合,精准打击,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为重点,集中查处了一批涉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期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12件。其中,行政拘留96人,刑事拘留184人,网上追逃2人,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我省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发和频发态势。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以雷霆手段追责,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各部门联勤联动,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全面提升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本报记者张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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