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全宏)1月18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我省去年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持催缴和征收工作两手抓,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工作超额完成全年征收任务。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256.05亿元,同比去年的231.4亿元增长10.65%,为我省财政增收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和保障。

为全面完成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清收任务,省自然资源厅派专人赴各市就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清收工作进行督导,各级各部门加大催缴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已清收50座矿山,涉及金额20.71亿元。剩余确定缓缴的78.01亿元,力争按缓期合同约定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清收。

为加大新立矿山欠缴出让收益征收力度,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多次约谈相关煤炭企业,了解其经营状况和欠缴原因,讲清政策、厘清责任,通过一系列催缴措施,完成7座新立煤矿首期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工作。截至2021年底,此项共收回出让收益55.96亿元。

据了解,在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工作中,我省对征缴清收工作好的市县进行奖励,不断提升收缴效率,5市13县因此受益4.67亿元;为符合政策规定的矿山企业办理矿业权出让收益退还抵顶手续,去年全年共办理退还抵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山11座,涉及金额5.48亿元;省自然资源厅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移交工作,今年1月7日,省税务局完成中煤华晋集团晋城能源有限公司里必煤矿2022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0.62亿元征收,标志着划转工作顺利完成交接。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进一步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等部门加强联动,建立征收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应征尽征,防止产生新的矿山欠缴行为。同时,对尚未完成清缴工作的矿山企业,经批准后公开市场转让矿业权,有效盘活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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