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省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城市的天更蓝了,树更绿了。(资料图片)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消息:2021年,我省空气质量改善迈上新台阶,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约束性指标任务,二氧化硫年均浓度的改善幅度连续4年保持20%以上。  特别是实现了“三个首次”:PM2.5平均浓度首次进入“30+”,达到38.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创“十三五”以来最大改善幅度,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1%,同比增加35天;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首次跨入“4+”行列,达到4.60,较2017年累计下降30.0%;重污染天数比例首次降至“千分位数”,为0.5%。各市累计重污染天只有21天,同比去年减少了68天。特别是10月-12月秋冬防期间,11市仅出现了2个重污染天,向“十四五”基本消除重污染天目标大步迈进。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一个宜居的环境对百姓而言至关重要。省委、省政府把蓝天碧水工程当作头等民生大事,以百姓的“获得感”检验环保工作的含金量。  2021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60,同比下降11.5%;优良天数平均为26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2.1%,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超出国家下达目标3.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超出国家下达目标7微克/立方米;扣除沙尘天气影响,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为0.6%。  不仅如此,2021年我省11个设区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首次全面达标,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市增加到4个,特别是7月份PM2.5浓度达到22微克/立方米,创月均浓度最好水平。  从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看,分别是:大同市(3.84)、朔州市(4.12)、长治市(4.29)、吕梁市(4.44)、忻州市(4.46)、晋中市(4.52)、晋城市(4.53)、运城市(4.92)、阳泉市(4.94)、太原市(5.24)、临汾市(5.32)。  年初领任务,年末来交账。作为典型的资源省份,要完成这些可说艰巨的任务目标并非易事。  2021年以来,我省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深化“大环境”主业,统筹“全生态”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中,我省充分发挥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电价倒逼机制作用,全省24家在产的钢铁联合企业中有22家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1家已经完成改造。全面启动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印发焦化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11家焦化企业、8家水泥熟料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主体工程建设。  在臭氧污染治理中,首次在全省范围开展VOCS走航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发现问题、移交转办整改、跟踪检查督办、巡查执法联动、查验评估销号闭环工作机制,推动了一批VOCS突出问题解决。  针对秋冬防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我省建立日分析、周调度、旬通报、月盘点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向各市下达重污染天气应对指令,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减排等工作。  同时,我省开展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建立以“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为核心的工作调度制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每月对各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本报记者张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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