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是壮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2月22日上午,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30条工作措施》(简称《措施》)。此举意味着我省将精准施策,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及时雨”和“新动能”。
30条“硬核”措施,助力市场主体倍增
《措施》围绕创优市场主体全周期管理服务、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强化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运用、坚持市场秩序全过程公正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30条支持措施。 围绕创优市场主体全周期管理服务方面,我省推出“非禁即入”、便利开办登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试点推行登记确认制改革、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实施“容缺受理”、完善企业信息查询服务、金融专项服务、提升市场主体年报效率、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完善个体工商户帮扶政策、简化“个转企”程序等13项措施,推动登记更便捷、环境更优质。 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方面,我省推出推进“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加大标准化支持服务力度、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降低检验检测费用、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等5条措施,进一步拓展质量服务体系。 强化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运用方面,我省推出提升发明专利预审效率、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程、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工程、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5条措施,力求形成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坚持市场秩序全过程公正监管方面,我省推出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推行柔性执法、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减轻企业经营负担等7项措施,强化宽进严管,推动形成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场环境。
打击违法行为,既要体现执法“力度”,又要体现执法“温度”
在30条《措施》中,开展“铁拳”行动严打违法行为和推进柔性执法的措施颇为吸睛。对此,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处长许锋表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承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着打击侵权假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严格履职尽责,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体现执法的‘力度’;二是要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免罚,体现执法的‘温度’。” 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上,省市场监管局将聚焦“民怨最深、危害最大”的政府关注、市场主体关切和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儿童消费品和老年用品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推进“铁拳”行动。通过攥成铁拳、办成铁案、打造铁军、铁肩担当、铁腕推进的方式,不断净化、规范市场秩序。 在维护市场营商环境中,对于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管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营造我省“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
《措施》中提出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这不仅是省政府发文明确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处长张一民表示:“打造‘山西精品’,就是希望通过长期不间断的努力,有效提升我省产品和服务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塑造良好品牌形象,切切实实地激发广大市场主体活力,服务市场主体蓬勃发展。” 据了解,打造“山西精品”,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省高度安排部署的一项重点任务,实现了“全领域全行业全覆盖”,每个山西的市场主体都可以积极参与。“山西精品”强化了技术要求,实施“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的管理机制,把标准、认证作为重要技术支撑,以先进标准、性能指数、检测数据、专业的第三方认证作为判定依据,减少了人为影响,保证了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同时,“山西精品”具有鲜明的公益性服务属性。达到“山西精品”标准的企业,可通过认证取得相关标识的使用权;达不到标准的,可通过观摩学习、对标达标、专家巡诊等“山西精品”前期培育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自身实力。张一民表示,广大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参与“山西精品”建设这一过程,不断强化品牌意识,把品牌建设纳入产品开发的全生命周期,使区域公用品牌和自有品牌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形成良性互动。
本报记者郝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