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2月22日讯(记者王佳丽)记者今天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我省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对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农业、水利、电力、军工、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体育、林业、气象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对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等内容进行督查督办;在每季度或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前,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进行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分析面临的形势、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要明确玻璃栈道、游乐场所设施等新兴行业领域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细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做到安全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各级各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联合抽查检查,监督指导下级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联防联控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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