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记者从山西省文物局获悉,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和山西博物院分别起草的三项地方文物保护标准正式实施,其中两项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空白。

这三项地方文物保护标准分别是山西省考古研究院起草的《青铜器保护修复技术档案记录规范》《出土青铜器科技信息提取规范标本采集》和山西博物院起草的《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验收规范》,三项标准的实施对山西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做出了具体规范。

《青铜器保护修复技术档案记录规范》规定了青铜器保护修复技术档案的记录要求、记录内容、记录形式及归档要求,明确了青铜器保护修复技术档案的记录深度和质量,适用于青铜器保护修复中的文字和影像记录及技术档案的记录和归档,有利于青铜器保护修复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

《出土青铜器科技信息提取规范标本采集》规定了出土青铜器科技信息提取中标本采集的原则、要求、内容、方法、记录、包装及储存,适用于考古发掘、资料整理及保护修复等过程中出土青铜器科技信息提取中的标本采集。目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尚未对出土青铜器科技信息提取中标本采集行为进行规范,该项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此项空白。

山西博物院起草的 《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验收规范》规定了进入验收阶段的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验收方式、验收内容、验收评分标准和验收意见书,适用于完成结项申请程序,获准进入验收阶段的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目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尚未对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验收进行规范,该项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此项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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