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3月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环保局获悉,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2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第8号调度令,要求重点防控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渣土和散装物料运输、各类工地扬尘污染。  根据中央气象台和山西省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示:受大风天气影响,4日白天我省自北向南将陆续受到沙尘过程传输影响,大同、朔州、忻州、太原、晋中、阳泉、吕梁、长治等城市可能出现PM10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5日上午,临汾、运城、晋城等南部城市受沙尘滞留影响,可能出现PM10短时中度或以上污染,5日下午全省大部分地区沙尘过程影响基本结束。  太原市要求,3月4日24时前,积极做好以下污染减排措施:对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列入《太原市2021—2022年秋冬季实施停产企业清单》的51家企业错峰停产,其余42家企业按照计划停产。  针对面源污染,严格落实“禁煤区”管控要求,持续做好散煤清零和劣质煤收缴,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禁煤区”燃用煤制品专项检查,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边村燃煤污染检查,坚决杜绝散煤复烧。全市域范围内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柴草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  对建筑工地,加强各类工地执法检查,对未能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的施工工地予以停工整治。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采取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拆迁工地、棚改工地停止拆迁作业。  对移动源,渣土车辆(不含垃圾清运车、污泥运输车)停止运输。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停止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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