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15日讯(首席记者栗美霞)将保险、养老、食品等领域中的旅游活动列为执法重点,通过户外、研学、旅拍等名义组织的旅游活动纳入执法范围,严查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的包价旅游产品……3月8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全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业复工复产复业,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  《方案》提出,专项行动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旅游活动;整治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中的旅游活动;整治通过互联网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一日游”等重点领域,严查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的包价旅游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价格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方案》提出,各市要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分类摸排案件线索。将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的旅游活动列为执法重点,将通过户外、研学、旅拍等名义组织的旅游活动纳入执法范围,确保应管尽管;加强对主要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的执法检查,加强对旅游包车发车点及停靠点的重点检查,及时发现掌握违法线索,确保应查尽查。  《方案》也明确强调,要加强网络巡查。各市要开展两次以上的集中执法检查,重点针对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互联网渠道,组织执法骨干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领域的市场秩序。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警示作用,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能;通过集中办案、以案施训等方式,查办重点典型案件,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与此同时,要加强联合整治,形成整治合力,推进行政执法与信用监管相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将符合“失信”条件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认定为失信主体。  《方案》要求,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和网络监测,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摸排违法违规案件线索;集中执法力量整治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查办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增强专项整治效果。其间,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开展“体检式”暗访评估及交叉检查,加强指导督办。同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梳理有效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执法手段,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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