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6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环境质量评价相关奖惩方案,2月份,7市获得奖励,4市被扣罚。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环大气〔2019〕15号)要求,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2022年2月份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通报。2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太原、大同、阳泉、朔州、忻州、临汾、吕梁7个市获得奖励,其中忻州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37.31万元。长治、晋城、晋中、运城4个市均被扣罚,运城市被扣罚最多,为185.34万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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