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静)4月2日消息,今年一季度,太原海关共签发《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原产地证书310份,涉及出口货值1.475亿人民币;进口方面,太原海关共受理5份RCEP项下进口报关单,货值0.631亿人民币。在RCEP实施首季,我省2亿余元进出口货物享受关税优惠。
签发的RCEP原产地证书310份中,涉及日本、澳大利亚、泰国、新西兰、新加坡、韩国、越南、马来西亚8国,主要签证产品为炭黑等无机化学品和活性炭等杂项化学品。进口方面,受理5份RCEP项下进口报关单,为企业减免进口关税117万余元,货物为我省两家企业从日本进口的润滑油添加剂和电解镍,按照规定,两种产品的关税分别由RCEP实施前的6%、3%,降为5.6%、零关税。
自RCEP实施以来,太原海关建立了数字经济、装备制造业、煤化工、生物合成等产品的RCEP关税减让对比清单,积极引导企业合理运用政策,改善出口产品结构,扩大产品出口,推动产业做大做强。同时,加大对我省“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塑和保护力度,主动为重点进出口企业出谋划策,提升企业创新维权和核心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