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按照“多规合一”改革要求,主要对专项规划编制通用要求、专项规划分类、规划主要内容、规划成果要求、审查核对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指引。细化了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期限、统一平台等编制通用要求;从加强规划间衔接传导的角度,要求专项规划在相关行业规划编制要求的基础上增加规划目标和战略、空间布局、空间利用分析、空间管控要求等空间性内容,并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关于专项规划审查核对的要点;结合国家、省出台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标准,细化了专项规划成果相关表格及图式、数据库建设、标准数字化成果汇交和成果质量等要求。

《导则》还在专项规划分类、加强与总体规划衔接、强化空间属性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一是根据专项规划涉及空间利用的位置和类型,将专项规划划分为特定区域(流域)类、全域空间布局类、城镇空间布局类等三大类别,对规划内容、成果要求及成果审查进行分类指导。二是增强总体规划的约束指导作用,强化专项规划对总体规划战略布局和约束性指标、规划控制线等刚性管控要求的细化落实和影响分析。三是强化专项规划的空间性,要求规划项目应尽量定点定位,并明确空间管控要求,提高专项规划对详细规划的传导指引作用,提升专项规划的可实施性。四是吸纳了国家关于公路、水运类规划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最新技术要求,对上述两类专项规划项目矢量数据提出了更具针对性的要求。

《导则》的制定对指导全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审查相关衔接工作,保障专项规划成果的规范性,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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