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投资的主力军,民间投资对于稳投资、稳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破解制约民间投资的堵点问题,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12月14日上午,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等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深入解读。
多措并举激发制造业民间投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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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投资占全省制造业投资近80%,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省工信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马运侠介绍,今年以来,省工信厅围绕重点产业链、数字经济、技术改造,多措并举激发制造业民间投资活力。 促进重点产业链投资。省工信厅强化资金支持、项目推进和企业招引,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产业链培育。研究制定产业链激励一揽子政策,列支2亿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全方位支持产业链企业培育、供需合作配套、重大项目牵引、核心技术推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领域,引导民营企业围绕产业链投资布局。建立产业链纾困解难机制,专人专班推进百项产业链重点项目,拉动民间投资945亿元。开展10场产业链协作配套签约活动,推动30个项目落地。 支持数字经济投资。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数字山西”建设。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1.2亿元,重点支持两化融合及信息化、智能制造示范等领域;安排2.5亿元推动5G基站建设,力争2023年底前建成9.21万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8亿元,重点支持国家级试点示范及优秀案例、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大数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奖励、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等方向。 激励技术改造投资。充分发挥省级技改资金撬动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修订印发《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支持比例由8.7%提升至最高15%,重点支持当年投资完成额度大、当年营收增量多的重大项目。2022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民营企业项目279个,安排资金11.5亿元,撬动民营企业投资214亿元。其中,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70个,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项目209个。
高质量保障民间投资项目用地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赵晓华介绍了民间投资项目用地保障政策措施,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将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二是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三是拓宽建设项目补充耕地来源;四是完善产业用地政策支持体系;五是推动“标准地”改革走细走实。 他表示,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推动稳经济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继续完善用地要素保障新举措,做细做实我省促进民间投资用地保障工作,精准提高用地要素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深入一线、上门服务,指导市县和项目单位做好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加强工作督导调度,厅用地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定期召开督导调度,集中解决民间投资项目用地报批难题;用足用好用活政策,进一步拓宽我省民间投资项目用地要素保障渠道。
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领域
“十四五”期乃至以后一个时期,全省收费公路均主要通过PPP等市场化建设融资模式推进,全省收费公路市场无差别、全方位向民间资本开放。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四小表示,支持民间资本投资我省收费公路项目。该厅明确了5条具体政策举措,全方位无差别开放收费公路市场。凡纳入“十四五”省级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体系的收费公路项目,无论是省厅负责的高速项目,还是各市县负责的省网高速和普通国道收费公路,所有收费公路项目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允许社会资本方提前介入收费公路项目研究,增加项目落地的可行性;给予项目财政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取得省财政支持,“十四五”期间将给予全省普通国省道收费公路项目一定规模的资本金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支持;创新建设融资模式,探索在全省推广“市级打捆招标、项目肥瘦搭配、社会资本让利、政府建运补助”的收费公路项目筹融资建设模式;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收费公路投资。省交通运输厅将一如既往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独立投资、与国有或民营资本组成联合体“抱团”投资、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收费公路投资建设运营。
推动全省新能源领域扩大民间投资
省能源局副局长王茂盛(正厅长级)表示,为推动全省新能源领域扩大民间投资,将在四个方面狠抓落实。 一是坚决落实国家和我省促进民间投资政策举措,在新能源领域进一步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新能源市场体系,打破地方保护。 二是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鼓励驻晋央企、省属能源企业和装备制造企业组成多种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 三是分步实施《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大力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到全省新能源倍增发展的进程中来。 四是用好用足国家新能源支持政策。将坚持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加快构建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多元机制,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协同电网公司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做到“应并尽并”“能并尽并”。
本报记者王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