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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2月5日讯(实习记者 李京益)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近日,一笔728.87万元税款以国外汇款方式在灵丘县税务局成功入库,不仅满足了非居民企业办税需求,同时也标志着我省实现首例跨境税款缴税入库。

据悉,近期灵丘县税务局收到河北省张家口市《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分析报告》以及相关数据。经研读,此笔业务具体内容是:境外非居民企业BCPE Bridge Cayman,L.P.和BCPE Stack Holdings,L.P.间接转让了境内6家子公司,其中1家子公司为该局所辖企业大同秦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方根据规定,应就转让中国境内子公司股权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然而,此前该局从未有过国外汇款缴纳税款的办理记录,尽管有文件指导,但在税务、银行、企业、国库间衔接的具体流程以及申报上,省内并无先例可寻。

为了保证税款顺利入库,该局在了解相关政策后,第一时间与河北省张家口市税务局沟通相关办理经验,并与中行大同市分行、国库以及企业建立联系,确定了多方认可的税款入库流程。与此同时,该局成立了工作小组,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纸质资料提交全部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企业出具授权委托书后,办税服务厅帮忙线下申报等举措,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的税款入库,最终成功征缴税款,在跨境人民币税款缴库业务这个全新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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