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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秀娟)2月20日,省农资打假厅际协调小组发出通知,从即日起至5月份,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省“农资忽悠商”整治“百日行动”,持续严查严打“农资忽悠商”坑农害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百日行动”重点围绕春季农业生产需求量较大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紧盯非法添加、以次充好、侵权假冒等问题,通过随机抽查、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多轮次、拉网式排查,积极查找和排除问题隐患,坚决铲除“农资忽悠商”,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 针对花样繁多、不断翻新的“农资忽悠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作案特点,多轮次全覆盖开展联合检查和交叉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层层压实责任,开展网格化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问题,坚决杜绝监管巡查漏洞。同时,强化执法打击,把乡村农资经营户和流动商贩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把案件发生频率高、农民群众投诉多的地区作为工作重点,把种子、农药、化肥等容易出现假冒伪劣现象的品种,以及当地农业生产需求量大的农资作为检查重点,集中力量查处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假劣农资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省农资打假厅际协调小组还发出“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农民朋友购农资要看证照、看标签、索票据。要到经营证照齐全、经营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商店购买;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而且千万不要图便宜,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农资,提防“农资忽悠商”坑农害农。遇到任何问题,都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