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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范珍)3月7日,记者获悉,省水利厅于近日下发《关于做好全省春浇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当前农田灌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至3月6日,全省已启动灌区、泵站、机电井等灌溉设施17284处,累计灌溉上(放)水1.62亿立方米、灌溉面积180.58万亩。其中,大中型灌区累计灌溉上(放)水1.1亿立方米、灌溉面积107.98万亩。  加强组织领导,把春浇工作作为当前促进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通知》要求,要综合考虑土壤墒情、雨情、灌溉水源、工程设施及作物种植结构,及时了解用水户用水需求,合理调配灌溉水源,科学编制灌区灌溉方案和灌溉计划。要协调处理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与春浇的关系,做到应浇尽浇,尤其要重视冬小麦灌溉。要抓紧设施维护,全力服务春浇工作。要对现有灌溉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组织灌区管理人员对灌区范围内灌排渠系和建筑物进行巡检、维修。具备灌水条件的,根据需求及时上水灌溉,不具备灌水条件的,要加班加点疏通灌排系统,提升农田灌排设施防洪抗旱能力。  完善保障机制,确保春浇安全顺利。《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健全抗旱春浇期间管理机制,完善调度运用和应急预案,加强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障安全运行。要加强放水预告、安全标识设置,加强渠系行水巡查,确保供水安全。同时,要严格用水管控,做好农业灌溉定额配水工作。要严格用水管理,指导大中型灌区全面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统筹协调灌区科学用水、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动态掌握灌区春浇情况,落实灌区灌溉供水计划,建立调度台账,跟踪了解春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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