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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能源局获悉,山西印发了《煤矿智能化建设评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煤矿智能化建设评定管理工作,推动煤炭产业与数字技术一体化融合发展。  此次评定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内所有煤矿企业。申请智能化评定的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煤矿智能化评定工作采用专家组负责制。专家抽取时应实现煤矿主体专业全覆盖,井工煤矿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名,露天煤矿专家组成员不少于4名。采、掘工作面和选煤厂单独评定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名。专家应从山西省煤矿智能化专家库中抽取,采取回避原则。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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