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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全宏)3月31日,运城市绛县发出全省首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横水镇居太村的村民魏光华拿到了编号00001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的最后一块“拼图”得以补齐,自此覆盖全省城乡、覆盖全部类型的“权籍一张图”得以真正实现。 在当天的发证仪式上,和魏光华一起拿到红色证书的还有同村14户农民。证书里,清晰载明了发包方、承包方、承包方式、合同代码、承包期限、不动产单元号、坐落面积、是否为永久基本农田等关键信息。魏光华高兴地说:“拿到了大红本,心里更踏实了,以后我们可以顺利把地租出去了,也能抵押贷款了。” 据了解,在以往分散登记时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由农业农村、林草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登记,由于不同部门工作要求不一、登记标准不一、信息共享不及时,容易造成权属交叉重叠等各种遗留问题,既不方便老百姓办理业务,也不利于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管理与登记颁证有序衔接,是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更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体现,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必须高度重视,坚决抓好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姚青林表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确权登记有很强的公示力和公信力,可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合同登记”,自合同生效时设立,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及相关信息做好登记颁证。我省选取绛县作为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试点,两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探索登记路径和共享清单,及时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助力绛县顺利发出全省首证。 “全省各市要于今年6月底前发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各县(市、区)要于今年年底前发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省自然资源厅登记局局长王智慧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登记需求,助力全省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